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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中矿科光与林州重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  2011年4月25日,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公司")与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中矿科光")、王秀元、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徐州科博")在徐州市签署了《框架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"框架协议"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  一、合作方情况介绍   (一)甲方: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(二)乙方: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   (三)丙方:王秀元   (四)丁方: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   二、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  (一)合作背景   为实现四方共同发展,各方同意在利用各自在资金、人力、技术等方面的优势,就矿用移动救生舱、连续提升设备项目进行合资合作。   (二)合作方式   四方同意甲方以货币、乙方以自有净资产、丙方以相关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共同对丁方进行增资,增资完成后,丁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,实施移动救生舱、连续提升设备以及其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工作。   (三)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 1、甲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,占增资后丁方注册资本的51%;乙方以自有净资产出资、丙方以相关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,乙丙两方占增资后丁方注册资本的49%;   2、增资完成后,丁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,实施移动救生舱、连续提升设备以及其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工作;   3、甲方声明签约后,对项目及丁方给予人力、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;乙丙两方声明自主拥有其出资资产及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、经营资质,保证项目所使用的所有技术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,且未与甲方以外的其他方进行过技术合作,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;   4、各方签约后,均不得再与本协议外的其他方就本合同涉及的内容进行合作;   5、移动救生舱项目研发完成后,由甲方组织进行生产销售,并根据销售状况按照一定价格支付丁方技术使用费。   (四)合资公司概况   1、合资公司的名称、注册资本、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   增资后的丁方名称拟变更为:中矿科林现代矿机新技术开发研究院;   注册资本为:10,000万元;   经营地址:徐州市经济开发区螺山路12号;   经营范围:移动救生舱、连续提升设备等现代矿山机电新技术的研发、孵化、生产及经营(具体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)。   2、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   (1)董事会和董事长   董事会由五人组成。由甲方推荐二人,乙丙两方推荐二人,独立董事一人;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。   (2)监事会和监事会主席  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,由甲方和乙方各推荐一人,另外一人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;监事会设主席一人,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。   (3)经营管理层   合资公司设经理一名,由董事会提名、聘任。经理负责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公司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,并提出其薪酬建议;负责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,并决定其薪酬事项。   三、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  本协议的签订,将有助于公司在移动救生舱、连续提升设备等方面核心技术的掌握与运用,不断提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经营能力,更好地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需求,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。   四、其他说明   1、根据合同约定,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,各方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;   2、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,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。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,注意投资风险。   五、备查文件 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徐州中矿科光机电新技术有限公司、王秀元、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签署的《框架协议书》。   
特此公告。   
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
董事会   
2011年4月26日
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4月26日证券时报第3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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